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的新要求,加快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全面提高廉政風險防控科學化、信息化水平,近日,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對機關各單位深化內控機制建設工作作出新部署。
  “通知”強調,總局機關作為稅務系統的“司令部”,在規範權力運行中肩負著頂層設計、以上帶下的重要作用。機關各單位要把深化內控機制建設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完善工作機制,周密安排部署,全面落實責任,持續提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水平。
  稅務總局明確了當前深化內控機制建設的主要任務。推進權力責任的清單化。結合總局統一部署的“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全面釐清稅收執法權力事項、編製稅收執法流程、公開稅收執法權力目錄,並儘快將法定職權分解到每個部門、每個崗位,同時明確行使權力應當承擔的責任,將“權力清單”轉化為“責任清單”;推進各項工作的標準化。明確徵納雙方責任,準確劃分權利義務,從根本上消除不合理的執法標準帶來的失職瀆職風險。進一步改進稅收管理,完善各類調查、審批、審核等工作機制,推進工作程序科學化、標準化;推進內控管理的信息化。將內控需求作為本單位業務管理信息系統、行政管理系統研發的重要內容和運行評估的重要指標,強化流程控制與痕跡管理,增強風險預警和防控能力。
  稅務總局強調,總局機關各職能部門要積極落實內控機制建設的主體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內控機制建設的第一責任人,牽頭組織部署內控機制建設;分管領導對管轄範圍內的內控機制建設工作直接負責。紀檢監察部門要積極履行監督責任,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各單位內控機制建設推進情況的監督檢查。
  從2014年度開始,稅務總局還將各單位內控機制運行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情況納入績效考評範圍。紀檢監察部門按年度進行專項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對各單位內控工作績效進行評價。(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組監察局)  (原標題:稅務總局:要將"權力清單"轉化為"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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